粤(201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19505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黄屋坑路1号2幢,用地面积3333.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陈惠清,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中山市三乡镇平埔片区等16个片区工业用地指标专项调整规划(2017)》方案,该用地位于2-6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3层且≤24m; 建筑密度:35-45%, 建筑限高:≤9层且≤5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