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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华南实用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3 分享:

  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080118号”,面积33002.4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属依据《中山市民众镇保税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函〔2018〕194号]范围,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A2-08)、城市道路用地(地块编号:S1-09、S1-56),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华南实用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中山市民众镇保税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函〔2018〕194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建筑高度为≤3层且≤24米;或建筑密度为35-45%,建筑高度为≤9层且≤50米。该用地内需配置市政设施:10KV开关房(1处),建筑面积≥40㎡/处,优先采用附设式(可附设于建筑物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