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深湾经济联合社申请办理3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3宗土地分别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69943号(用地面积23755.0㎡,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民委员会用地一,地块一),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69968号(用地面积23755.0㎡,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民委员会用地二,地块二),中府集用(2008)第300243号(用地面积10166.7㎡,中山市板芙镇深湾经济联合社用地,地块三)申请合并为1宗土地。该3宗土地在《中山市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8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8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三: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该3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57676.7平方米,与合并前的3宗土地总面积一致;合并后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