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国用(2008)第331301号宗地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坦洲村五队,用地面积24312.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坦洲镇坦洲经济联合社,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坦洲镇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该用地位于D-10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R2 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限高:3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