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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明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宗地(三)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1 分享:

  中府国用(2003)第331133号宗地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用地面积1388.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明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24m。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第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该用地位于03B01-04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绿地率≥34%,建筑密度≤30%,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