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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胡景流、麦少珠、胡永尊用地中府国用(2004)第090268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24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4)第090268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高沙村,用地面积2770.75平方米,不动产权利人为胡景流、麦少珠、胡永尊,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无约定指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容积率:1.0-2.5

  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24米

  地块绿地率: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22114308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