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中山市三角中学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0-23 分享: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角中学向我局申请合并名下两宗相邻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地合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74622号、中府国用(2003)第041182号,权利人:中山市三角中学 ,坐落:中山市三角镇岗北南路1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国有划拨,合并后总面积:32986.2平方米。该两宗相邻用地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B片区》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小区公共设施用地(地块编码:B02-26)。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地块一: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74622号,用地面积:31859㎡,用地性质:科教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二:中府国用(2003)第041182号,用地面积:1127.2㎡,用地性质:学校,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小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编码:B02-26

  容积率:≤1.5、绿地率:≥25%、建筑密度:≤35%、

  建筑限高:≤ 24 米

  配套设施:中学

  四、合并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面积:32986.2平方米

  主要用地性质:居住小区公共设施用地

  容积率:≤1.5、绿地率:≥25%、建筑密度:≤35%、

  建筑限高:≤ 24 米

  配套设施: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1143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