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17日向社会发布了《中山市2023年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公告》,原定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听证会。由于实际工作影响,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听证会延期公告》,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决定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重新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地点为中山市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3楼326室,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