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智能家电主题产业园)》(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9月6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30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本次落实地块为中山智能家电主题产业园(黄圃片区)项目,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进低效工业园向主题产业园转型,促进黄圃镇经济的良性发展、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结合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通过编制《方案》对项目的选址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以满足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1351号),广东省对中山市下达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14.6207公顷。《方案》使用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共139.2472公顷,未突破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黄圃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139.2472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9月6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3054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大岑村、大雁村、吴栏村、新地村、兆丰村、镇一村、文明社区、新塘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黄圃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黄圃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
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