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芳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水截头”,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1474号,用地面积为6666.70平方米,土地批准用途:商业。现该建设单位申请按控规办理该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用地转功能。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片区(2214单元)A街区SX11-A03-02地块(工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SX11-A3-02地块上,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7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