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用地面积540.98平方米、准建筑层数3层、建筑限高12米,首层留20平方米作为停车位。)
陈海华向我局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乐大街三路1号朝阳花地花园彩虹一街9号之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应设在中山市小榄镇同乐大街三路1号朝阳花地花园彩虹一街9号之一出入口处及物业的公告栏,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分局联系人电话:22117800靖小姐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822788320陈海华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