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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五条适用期限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1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山自然资利用〔2022〕130号)第五条“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2023年12月31日前发出出让公告的住宅用地适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