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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23 分享:

  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集用(2010)第080690号”,面积8880.40平方米的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三墩村,属《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中府函【2022】424号)》规划范围,地块编号C-1-5,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中府函【2022】424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根据《中山市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47米(国家85高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