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国用(2003)第300335号宗地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用地面积7063.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蔡建琼,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容积率≤1.8,绿地率≥20%,建筑密度为≤55%,建筑高度24米。
二、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在《中山市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C-8-4地块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为35%-60%,建筑高度≤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