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1)第0600036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边,使用权面积为6491.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人为李伟煊、李玉雪,现土 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的用地功能,由商业住宅转为工业。
原出让合同指标无约定指标,视为容积率1.5。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用地转功能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中山市阜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可建设用地;在《阜沙镇总体规划(2015-2020)修编》中为可建设用地;在《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325 号)A-42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生产厂房限高50m,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m,
依据《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325 号)、《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现进行用地转功能公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生产厂房限高50m,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2211658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