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4095号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乐丰六路26号,用地面积为7102平方米,土地来源(用途)为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林志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
该用地在总规中为可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可建设用地,在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的C-08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5-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依据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5-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87611788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