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以用地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编制我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赋予的“三个定位”,锚定“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结合市委市政府建设主题产业园重要决策,将土地要素优先投向实体经济项目需求,并突出保障民生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调节房地产用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崛起用地需求。
(一)精准投向实体经济,结合主题产业园建设,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研发创新和智能装备制造业等重大产业项目等,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供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坚定不移实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打赢打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攻坚战,悉数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年度供地计划,全力支持“工改”项目实施的供地需求。
(三)全面保障治污、电力、教体、公园、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市商品房库存情况及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让收入预算,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供应总量,重点分布中心城区和镇中心区。
(五)结合“增存挂钩”批而未供用地处置工作要求,优先安排批而未供用地,保障考核达标。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832.021公顷(折12480亩)。
(二)用地结构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15公顷(折557亩,占4.46%)、交通运输用地40.9公顷(折614亩,占4.92%)、工矿仓储用地470.82公顷(折7062亩,占56.59%)、住宅用地209.197公顷(折3138亩,占25.14%)、商服用地73.95公顷(折1109亩,占8.89%)。
(三)空间布局
全市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含民众)、三角镇、黄圃镇、横栏镇等镇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小榄镇等;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石岐、东区、翠亨新区、三角镇等;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翠亨新区、横栏镇等。
另外,属于主题产业园范围内的用地面积共359.57公顷(折5394亩),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纳入计划面积为319.64公顷(折4794亩),占88.9%;其他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43公顷(折186亩)、交通运输用地9.46公顷(折142亩)、住宅用地11.68公顷(折175亩)、商服用地6.38公顷(折96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消除供地障碍。对于已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的用地,督促指导各镇街抓紧完善用地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消除供地障碍,争取于本年度顺利供地;对于已具备供应条件的,联系各镇街按照时序抓紧报送土地供应材料,加快土地供应,完成年度土地供应任务。
(二)加快产业用地供应。一是对纳入供地计划的产业用地接入“中山看地云”,将产业用地信息与投促、工信等招商部门共享,对已确定意向项目的,由招商部门督促镇街政府提速供地;对尚未落实意向项目的,招商部门会同镇街政府,结合招商引资计划,匹配合适项目,共同加快产业项目落地。二是充分利用预受理机制,通过模拟审批、并联审批、信息化审批和导办式审批不断推动预受理机制提速增效,切实保障新供应用地预受理机制高效运行,推动“拿地即动工”常态化。
(三)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发挥供应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和住宅用地出让的最新要求,研究按季度将全市拟公开出让的住宅用地信息在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预公告并实施出让。
(四)增强计划实施弹性。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批而未供优先的原则,一是公益公建项目用地按需供应动态追加计划;二是对未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优质产业项目用地或商业、住宅项目用地供应计划需个别调整的,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可办理供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追加纳入年度供应计划。
附表:1.中山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中山市2023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