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3年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广东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广东省中山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市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邮寄送达。
附件:2023年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结果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8日
附件:
2023年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