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集用(2007)第080568号”,面积16985.20平方米的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三墩村,属《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范围,地块编号B-4-1,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麦少芬。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为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