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100244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冈南村文阁北,用地面积256.4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蔡亮成,现土地权利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在土规和总规中均为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方案中为建设用地。该用地大部分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古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11-14街区调整)》GZ14-D02-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小部分位于规划道路上,用地退让规划道路后位于三类居住用地上。该用地出让时没有约定容积率等指标。办理规划报建时,容积率≤1.5;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计算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五号楼三楼304,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22351122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