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05042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兴隆二路5号,用地面积共200.89方米,土地来源为批准拨用宅基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吴少堂,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用地在总规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在村规《中山市东升镇坦背村村庄规划》中R2-19地块上,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拟建建筑面积不大于350 平方米,根据《中山市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建设专项提升实施意见》。其变更后控制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50平方米,且容积率应不大于约定容积率。若建筑方案(须符合自建房技术标准要求)的容积率大于约定容积率的,可按程序提供建筑方案申请调整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5 层,首层不高于4.5米,其余每层不高于3.5米,总高不超过15米,第4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计算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不得设计成出租屋、宿舍、公寓等非自建自住性质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靖工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