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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裕民、陈银娥、黄政刚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9-16 分享:

  建设单位黄裕民、陈银娥、黄政刚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20330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20331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20332号,权利人:黄裕民、陈银娥、黄政刚,坐落:中山市三角镇惠宝路5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18841.40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权属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05-4。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05-4

  容积率:1.5-3.0、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 50 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5-3.0、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 50 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1143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