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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府国用(2014)第易3107368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05 分享:

  中府国用(2014)第易3107368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用地面积24663.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郑丽冰,地类(用途)为别墅,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建设规划条件,用地性质由别墅变更为工业。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地类(用途)为别墅,容积率:0.4  绿地率不少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无约定。

  二、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在《中山市三乡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A2-06-4地块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当建筑密度为35%-60%,建筑高度≤50米(建筑高度根据周边山体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663908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