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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110千伏环城2输变电工程)》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11 分享: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110千伏环城2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1月26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104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做好南区街道电力设施用地保障,保证南区街道电网安全我局编制《方案》,将项目选址范围内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落实规模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了中山市746.6667公顷(112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方案》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南区街道渡头社区,共1个地块,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共0.8080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0.8080公顷。

  南区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0.808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1月26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1040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南区街道办事处、渡头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南区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

  实前)

  2.中山市南区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

  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