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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五金厂(普通合伙)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26 分享: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1)字第090579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路,使用权面积为1658.0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五金厂,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原始出让合同无具体指标要求,在东升镇总规中为商业用地,在东升镇土规中为城镇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东升镇DS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DS0103-02-19地块中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1.0≤容积率≤3.5,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

  依据控规《中山市东升镇DS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DS0103-02-19,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1.0≤容积率≤3.5,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2221561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