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同时保障中山市小榄镇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编制了《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九洲基休闲生态园(含道路)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为保障小榄镇道路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通过编制《方案》对选址范围内不符合《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二、调整地块范围:《方案》涉及调入地块面积8.4493公顷,位于小榄镇永宁社区、九洲基社区、盛丰社区以及联丰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0994公顷(含园地4.0394公顷、其他农用地2.0600公顷)、建设用地2.3499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面积8.4493公顷,位于小榄镇永宁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2566公顷(其中耕地0.0006公顷、园地2.4699公顷、其他农用地5.7861公顷),未利用地0.1927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调整后,小榄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1年11月2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1〕34号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局)政务网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张贴公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前)
2.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