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同时保障中山市小榄镇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了《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随着小榄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土地利用方向未能满足小榄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城乡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通知》要求,分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方案》涉及调入地块共6个,位于小榄镇盛丰社区、九洲基社区和绩东一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001公顷(均为可调整其他园地),建设用地2.5620公顷(均为公路用地)。调出地块位于小榄镇永宁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2.5621公顷(其中可调整坑塘水面0.4821公顷,可调整其他园地2.0800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方案调整后,小榄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1年2月8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1〕20号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盛丰社区、九洲基社区、绩东一社区和永宁社区张贴公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前)
2.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