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02 分享:

 

  2020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中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局党组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动全局系统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的能力。

  为推动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建设的开展,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完善法治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自然资源争议有效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立足新的定位和起点,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融合联动,推进机构职能改革“有深度”。一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职能高效整合。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优化调整机构设置、事权划分和人岗配置,系统梳理调整土地、规划、林业等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推进170项自然资源业务进驻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助力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完善规上企业“放管服”配套政策。推动204个在库项目增资扩产,动工建设。

  (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改革。开通133个银行网点服务窗口,实现抵押注销登记、金融平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业务立等可取,不动产政务服务平台抵押登记、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办结登记发证业务59.9万宗。实现“交房即发证”新模式,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省内领先。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基本实现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应登尽登”。

  (三)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体系。一是积极统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管理文件的起草、修订相关工作。在2019年我局开展国土规划专项整治、集中出台20多份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从我市自然资源制度体系化的角度考虑,进一步起草或修订关于历史拆迁安置地问题处理、海岸线、河岸线退让规划管理、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计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开发投资进度核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与分割等方面的规范性及政策制度文件。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出台51项国土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构建土地规划管理新体系,重塑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

  (四)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工作至今,共梳理市政府及局文件逾200件,已先后将两批次的清理意见报司法局审查。同时还根据司法局或省厅要求,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有效期即将届满文件清理、与民法典不一致文件清理、现行有效文件正面清单梳理等工作,从而不断完善优化我市自然资源政策体系,目前有关文件立改及清理已经启动并有序推进。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202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中府[2009]106号)的有关规定,分三批对2019年印发的17份文件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本年度对第一批共6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采取座谈调研、书面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镇区政府及社会公众意见以及文献研究的评估方式,形成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向市政府汇报,并作为日后规范性文件修改的参考。

  (六)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3月,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指引》,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执法审核组和许可征收审核组两个工作组,执法审核组由执法二科负责对市局作出的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许可征收审核组负责对市局作出的自然资源重大行政许可、重大征收、重大收费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七)建立政策解读工作制度。2020年5月我局印发实施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策解读工作方案》,明确了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我局制定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经济和民生重要领域或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后,每份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主体、方式 、程序和保障措施,应综合运用3种或以上的形式开展不少于3次政策解读,切实将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

  (八)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0年6月我局印发实施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解读、公布程序 ,经局务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再报司审局审查审核后按程序公布施行,明确了“未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发的各类文件,不认定为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管理行政相对人的依据”。

  (九)建立和规范合同管理制度。2020年8月我局印发实施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合同管理制度》,遵循“谁职责,谁承办”的原则,全面规范我局各科室、分局、下属单位(含城市更新局)以局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纠纷处理、档案管理全过程。

  (十)完善行政案件应诉机制。继续推进实施《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应诉承办部门的具体应诉工作和责任,确保复议诉讼案件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我局实施了常驻法律顾问制度,由三家法律顾问单位各派一名律师到我局常驻值班,对口为业务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文书审查以及诉讼复议日常代理服务,作为我局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的补充,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十一)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规范执法程。一是加强事前公开,依托现有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及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采取大堂集中展示、在办事窗口台面摆放岗位职责信息、政策宣传单张及办事指南等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保证了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定期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通过“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同时将执法监督系统对接市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共享。

  (十二)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一是制定《关于全面加强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建立违法用地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新增违法用地快速拆除。二是全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配合市农业局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成立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方案》,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森林督查、整治侵占林地违法违规建设专项行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四是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五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推进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改。

  (十三)落实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开展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对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行政处罚等事项组织听证,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

  (十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贯彻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并全部经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提高了信息公开答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效降低了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的败诉率。

  (十五)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要求,编制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已报市政府备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由我局作为主体公开的目录文件进行了列明,并按目录要求定期将相关政府信息向社会及相对人公开。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贯。2020年4月10日我局举行了“破解土地之困重塑中山城市发展格局”专题研讨班,邀请省自然资源厅领杨林安副厅长专题解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本次专题政策宣讲邀请了各镇区党委、政府主官参加,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宣贯和执行。

  (十七)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我局共举办了5期法制培训班,其中2020年3月举办了了两期规范性文件制定培训班,邀请了司法局规审科科长为我局领导干部授课,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范、法制审查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我局组织了2020年度学法考试,考试成绩满分率达99.7%;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一次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激励和教育党员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十八)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组织开展了3期民法典培训,由法律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结合案例分析为我局讲授新颁布的民法典的重点条文,其中一期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专题培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分局业务骨干到第一人民法院参加现场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在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体系的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局通过自我检视、巡察整改反馈等方式梳理了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一是政策解读不到位,解读的形式单一,多为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同步解读,部分文件缺乏图解解读、专家解读、政策宣讲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定期多次解读;二是委托下放的事权,业务指导部门的业务指导及制定配套的操作指引、流程方面未能与事权的下放同步开展;三是行政执法的执法流程合法性、执法案卷规范化、执法结果及时公示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针对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并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严按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关于政策文件解读的主体责任、解读形式、时间节点、解读次数等要求对我局的政策解读工作进行规范,加大该工作方案的监督落实;二是进一步梳理下放的事项,同步制定配套的操作指导、规范相关行政文件的范本等,加强对下放事权的指导和监督;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处罚办法》、《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一是信息化助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整合提升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形成“数据驱动、精准治理”的自然资源监管决策机制。二是深化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三是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进一步整合业务,合并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网上签名、网上签章运用,提升办事便利度。推广“交房即发证”工作。

  (三)助力提升生态文明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体系。研究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湿地、林地、海洋、征地拆迁历史安置地、规划编制单位建库管理等一批政策,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工作。

  特此报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