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公路辅道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12月4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001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公路辅道项目是经过沙溪镇、横栏镇的干线公路辅道项目,是中山市干线公路规划中横四线的西段组成部分,项目的建成有助于增加对外快速通道并有效疏导过境交通。项目用地部分不符合《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要求,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组织编制了《方案》,对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用地进行调整,提升土地配置保障。
二、落实规模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对中山市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3.3333公顷。《方案》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共26.7419公顷,未突破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涉及占用耕地面积10.5662公顷(其中水田0.6800公顷、水浇地0.6488公顷、旱地0.2271公顷以及可调整地类9.0103公顷)。占用的耕地拟在用地报批阶段通过补充耕地方案落实,确保沙溪镇、横栏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预留规模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0年12月4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0013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沙溪镇政府、横栏镇政府、濠涌村委、中兴村委、康乐村委、涌边村委、横东村委、横西村委、宝裕村委公告栏。
附件:1.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局部图(落实前)
2.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局部图(落实后)
3.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局部图(落实前)
4.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局部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