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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宗地中府国用(2005)第易240383号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23 分享:

    中府国用(2005)第易240383号用地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大同村,用地面积17000.10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刘冬妮,土地用途为工业。现业主申请办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业务。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1.工业用地容积率0.8-2.5。
2.建筑密度为35-40%。
3.绿地率为15-20%。
4.建筑限高24米。
  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东区投资大厦二楼208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