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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30 分享: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报来《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等文件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请严格按照该方案使用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限制建设区27.6388公顷。调入地块位于小榄镇宝丰社区、永宁社区、联丰社区及绩东一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建设用地,其中建设城乡建设用地26.553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0850公顷。调出地块位于小榄镇永宁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园地5.6015公顷(均为可调整其他园地)、其他农用地22.0373公顷(其中可调整坑塘水面20.8382公顷、农村道路0.3107公顷、沟渠0.8884公顷)。

三、请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人:龚晓浩,联系电话:8826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