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发〔2013〕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南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4月29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批准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76号),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工程项目已列入《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山市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中山重点办﹝2018﹞4号)重点项目之一,本次《方案》落实地块为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工程项目中拱互通及连接翠亨快线的匝道,相关辅道和匝道互通的建设使市内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间有良好互通能力,将大大缓解省道S111现状的交通压力。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中山市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规划函〔2018〕85号),结合南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通过编制《方案》对项目选址范围内不符合规划的部分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以满足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中山市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规划函〔2018〕85号),广东省下达中山市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任务为2500亩(折合166.67公顷),增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100亩(折合73.3333公顷)。截至目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中山市民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综合保税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大洋电机研究总院及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业化项目)》已使用跨省规模35.6702公顷,剩余37.6631公顷尚未使用。《方案》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白企村、关塘村、翠亨村和崖口村,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共12.7893公顷,未突破广东省下达中山市的增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方案》落实前,规划至2020年中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30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8226.91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2132.0863公顷。《方案》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58235.602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52144.8756公顷。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落实前后中山市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时间:2020年4月29日
六、批准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76号
七、公示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及南朗镇白企村、关塘村、翠亨村和崖口村张贴公告。
附件:1.中山市南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
2.中山市南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2)
3.中山市南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
4.中山市南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2)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