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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不见面”!我市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2-30 分享: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平台,并于12月26日正式上线试运行。新的核查模式以“远程查”代替“现场查”,用信息化方式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推动政务服务便捷、高效,让群众更有获得感。适用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方式,通过自助拍摄并在平台上传经营场所的照片和视频即可完成核查,进一步提升了许可办证便利化水平,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食品经营主体筹备期的刚性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适用范围

  以下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和延续的现场核查可适用远程核查。

  (一)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除利用自动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项目含食品制售的。

  (二)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小餐饮,除经营项目含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的。

  二、办理流程

  (一)食品经营者申办食品经营许可后,将接收到提醒短信,申请人可通过短信链接选择验收核查方式。

  (二)选择远程核查开展验收的,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中易办”,人脸识别登录“中山信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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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成功登录后,点击“去关联”,进入我的企业/机构页面;点击“添加”进入关联企业/机构列表页,找到用户要绑定的企业/机构,点击“选为办事企业”,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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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常用”功能版块,点击“远程任务反馈”进入远程任务列表页。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上传经营场所图片、视频。

  (五)监管人员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到电子检查文书。如果审核后需整改,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限内再次补充提交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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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工作指引,确保核查工作的统一、规范,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严把食品安全审批关。下一步,将继续探索远程核查服务更广泛的应用,拓展AI智能在核查过程的运用及辅助,推进多形式相结合核查模式,推动行政审批更快速、更高效、更便利。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