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为做好中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依法申请从事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告》(2021年第152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现对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所述的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告》(2021年第152号)附件一、附件二所登载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共54家(若有更新名单按省公布或系统所载名单为准)。
二、考试次数认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整个考试(含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视为一次考试。我局将按考试次数及对应考试项目支付标准支付作业人员的考试费用。
以下情况认定为一次考试:理论考试(仅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合格、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含补考)均合格〔其中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类)考试合格不超过5个(含5个)项目〕。申请多个不同大类的作业项目支付费用累加计算。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类)一次申请超过5个作业项目的,以5个作业项目为一次累加计费。如一次申请6-10个作业项目则计两次考试费用、申请11-15个作业项目则计三次考试费用,如此类推。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非金属类)以参加实操考试的次数计算考试次数。不合格计算一次、补考计算一次、多个作业项目计算多次。
理论考试不合格、理论考试合格但实操考试不合格〔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非金属类)除外〕、因故不参加考试、补考不合格〔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非金属类)除外〕均不计算考试费用。
三、考试费用支付标准及认定
我局对承接中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用支付标准如下(元/次):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230
2.锅炉作业:550
3.压力容器作业:560
4.气瓶作业:590
5.电梯作业:570
6.起重机械作业:470
7.客运索道作业:400
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900
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450
10.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类):1000
11.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非金属类):1000
对选择中山市外考试机构进行考试的,如单项作业项目考试费用低于中山市支付标准的,按当地的支付标准执行;如单项作业项目考试费用高于中山市支付标准的,按中山市支付标准执行。
对于中山市考试机构不能承接的作业项目考试,按照该考试机构对外公布的考试费用、考试成本、其他地市的招标单价或委托单价等作为结算依据。
四、考试费用结算
我局对考试合格的作业项目按照上述支付标准按次支付考试费用。考试机构凭参加考试的凭证(受理通知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次数汇总表(见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票、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资料〔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非金属类)不合格补考的还须提供考试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结算费用,相关资料须加盖清晰公章。
考试费用按季度结算。请各考试机构于每季度终了后的首月5号前将相关资料邮寄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第四季度费用于12月15日前结算,余下12月16日到12月31日的费用累计到下一年度第一季度计算)
五、其他事项
1.承接中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考试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各考试机构须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考试过程的记录等资料。
3.对于一个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承接中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超过50人次的考试机构,须于次年1月10日前提交该年度开展考试的情况报告我局。内容包括:考试机构概况、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情况、运作情况、接受中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分析等。
联系人:欧小姐,电话:0760-89817335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大厅A02办公室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次数汇总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信息汇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