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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榄镇残疾
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7 分享:

政策解读:《小榄镇残疾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残疾津贴发放工作机制,特制定《小榄镇残疾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5915日  



小榄镇残疾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残疾津贴发放工作机制,规范残疾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中府〔20221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小榄镇户籍在册持证残疾人,按100//人发放补贴;

(二)小榄镇户籍在册持证残疾军人,按100//人发放补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小榄镇户籍;

(二)持有中山市残联核发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持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核发的《残疾军人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三、补贴发放时间及方式

(一)残疾津贴原则上于每月25日前发放至残疾人名下的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由发放对象户籍所在村(社区)负责收集当月应发对象名单及信息,于次月10日前将名单信息报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发放。

四、补贴申领方式

(一)新申请的残疾人通过残疾评定领取中山市残联核发的《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申请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登记身份信息,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或社保卡等有效资料。

五、补贴停止发放

(一)享受补贴的残疾人户口迁出本镇或死亡的,次月起停发残疾津贴待遇,户籍所在村(社区)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或死亡证明材料,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核实后予以减册;

(二)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存在其他不符合残疾津贴发放条件的,次月起停发残疾津贴待遇。

六、资金来源

小榄镇残疾津贴补助金发放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七、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本方案由小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的,由新机构承接原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