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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活动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8 分享:

一、《资助办法》制定背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十一)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7号)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十三)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

(四)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委办201622号)

二、基本原则

(三)坚持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四、主要任务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发展。

4、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加大文化惠民力度,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2、推动社会化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和捐助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培育和壮大文化类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补贴、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类文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五)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中文广新20171号)

第三章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文化事业

(二)主要任务

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调动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结构。

(六)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文广新通〔2017〕95号)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为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康积极向上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七)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0号)

三、创建任务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设和美文化之城。

10、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共同发展”多元供给格局。

21、打造“博爱100”社区公益文化创投活动品牌。组织举办“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创投大赛,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引导更多社会文化机构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

由上述可见,从中央到省、市都大力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开展中山市“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活动资助项目,能推动我市文化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及文化类企业单位积极参加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共治生态圈,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构建充满创新活力和美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同时,为规范我市“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活动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公益服务的供给,大力实施文化暖心工程,鼓励社会力量针对我市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外来务工子弟、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文化关爱行动,建设中山博爱文化之城,我局特制定了《中山市“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活动资助办法》,从而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丰富和活跃我市各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活动。

二、《资助办法》主要内容

《资助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三条,对我市“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活动的资助范围和标准、申报、评审、管理、绩效评估等进行全面阐述,其中,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明《资助办法》的制定背景;第二章为项目资助范围和标准,主要阐明项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第三章为项目申报,主要阐明项目的申请资格和申请程序;第四章为项目评审,主要阐明项目的评审标准和流程;第五章为项目实施管理,主要阐明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第六章为项目绩效评估,主要为对整个项目的绩效评估;第七章为附则内容,主要阐明《资助办法》的实施时间。


政策原文:http://www.zs.gov.cn/wglj/zcgw/gfxwj/content/post_1833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