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工作,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山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定中山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共17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中山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项目简介(见附件1、2)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4日(共2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
联 系 人:阮 静
联系电话:0760-88860623
邮政编码:528403
附件:1.中山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2.推荐项目简介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