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收费站拆除及路面恢复工程(深湾、东阜、海洲、古神)(第二次)竞争性谈判
信息来源: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0日

附 件:谈判文件(415KB)   委托代理协议(22KB)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收费站拆除及路面恢复工程(深湾、东阜、海洲、古神)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1-252-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收费站拆除及路面恢复工程(深湾、东阜、海洲、古神)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6,823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项目内容:项目内容: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湾、东阜、海洲、古神收费站拆除、拆除后路面及配套设施恢复(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纸);

5.2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5.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5.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

6.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于评审当天,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若供应商无拆除类专业工程、路灯安装、变压器拆除等工程内容的施工资质,则在成交后应将收费票房、雨棚等拆除专业工程、路灯安装、变压器拆除等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6.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6.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中财采购[2016]13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信用记录情况出具相应的专业信用报告,并将相关的信用报告(原件)提供给评委核查。相关的信用供应商在相关合法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近三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成立时间为起点)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一年(在一年期间供应商出现失信行为的,以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中山市企业在中山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记录和报告(如中国人民银行等合法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信用报告)。市外企业原则是应当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记录和报告。如果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或未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记录情况的,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6.6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注册建造师和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与企业不符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须于评审当天,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如果是二级注册建造师亦可以提供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的详细建造师信息查询页)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7报价人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缴纳单位与供应商需一致;

6.8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21120170217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022309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022309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021120170217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三楼北翼14-19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33169

 

传真:0760-89817367

邮编:528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

 

联系人:王攀攀

联系电话:0760-89817337

 

传真:0760-89817367

邮编:5284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33169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楠

联系电话:0760-89817337

 

 

发布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210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