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三角镇高平村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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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国和 | |||||||||||||||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的委托,对三角镇高平村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HZS1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角镇高平村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
注:1.按中介预算价下浮20%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2.本项目报价人必须分别对内容一和内容二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if !supportLists]-->四、<!--[endif]-->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内容:三角镇高平村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if !supportLists]-->2.<!--[endif]-->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
项目内容》;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if !supportLists]-->4.<!--[endif]-->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if !supportLists]-->5.<!--[endif]-->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供应商资格:
<!--[if !supportLists]-->1.<!--[endif]-->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刚注册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3)<!--[endif]-->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
术人员的名单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4)<!--[endi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8月-10月缴纳
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if !supportLists]-->(5)<!--[endi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承诺书,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if !supportLists]-->3.<!--[endif]-->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if !supportLists]-->5.<!--[endif]-->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提供2016年8、9、10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if !supportLists]-->6.<!--[endif]-->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11月至今,响应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
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正本中),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if !supportLists]-->7.<!--[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8.<!--[endif]-->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谈判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14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zsjyzx.gov.cn/port/)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11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谈判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if !supportLists]-->九、<!--[endif]-->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14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604-1605室中山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报名的网页截图;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③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三、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四、谈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五、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五个工作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三角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554293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604-1605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25586
传真:0760-88825585
邮编:528403
E-mail:GH88825585@163.com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25586
(四)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287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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