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单一来源文件(347KB)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档案局的委托,就中山市档案局《中山年鉴.2016》编纂出版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接受被邀请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CZS730298;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6)005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档案局《中山年鉴.2016》编纂出版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
1. 项目内容:中山市档案局《中山年鉴.2016》编纂出版项目(第二次采购);
2. 项目完成时间:见“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250,000.00元
4. 该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113.106.13.242:8088/zfcg/),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2016 年5月25日在法定的政府采购网站(①中国政府采购网;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网;③中山市政府采购网;④中国采购与招标网;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并于2016 年5月25日开始接受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6 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3日)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它是: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到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3:30由于没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失败。但由于该项目需求比较紧急,现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 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采购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提出过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此公告。
五、拟邀请供应商: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即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2012-2014年的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
2.3近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和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声明格式填写);
3.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和国家二级出版社资质;
4. 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报价邀请函公告时间之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七、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采购的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 本次采购购买文件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3.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8:30至9:30。
4.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
5. 报价评标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开始。
八、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政府采购窗口报名。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九、登记报名: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十、采购文件售价:潜在报价人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报价保证金为5000元,保证金须在2016年7月7日上午12:00时前从报价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户 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
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1 |
44310501040888887000002201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
2 |
658766290987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 |
9558852011000035232 |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4 |
44001780352059188188-2875 |
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0-88383266;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334483
联 系 人:张先生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0-8981728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