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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2日

附 件:未命名(1578KB)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 (采购表编号:行政(16)0124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并向贵单位发出邀请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X2016ZS0511GK020SQ,采购表编号:行政(16)012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 6月22日至2016 年6月28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113.106.13.242:8088/zfcg/)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投标单位须具有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3年6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就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编写,没有偏向性。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上发布的中山市镇区相邻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GX2016ZS0511GK020SQ,采购表编号:行政(16)0124)采购公告,至延期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共有一家投标单位(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报名,不满足公开招标开标条件,在2016年6月12日发布废标公告。2016年6月15日于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举行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专家一致认同招标文件的内容无偏向性及同意更改为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现就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此公示。
七、登记报名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登记报名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3.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报价人在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回执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电子版。
6.登记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对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标书最后一页附有或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须盖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
经办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确认参加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签字盖章)。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3、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注: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9:3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6、报价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
7、报价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卢先生   
 话: 0760-88337165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88850094    传 真:0760-88858840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电子邮箱:Vipgaoxin@163.com公司网址:http://www.zs-gzgx.com  
3.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联系方式:
采购部咨询电话:0760-89817287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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