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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坦府〔2020〕4号中坦府规字〔2020〕4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04 分享:

政策解读:《坦洲镇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解读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坦洲镇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径与镇发改局联系。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831

  

坦洲镇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实现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发改投资〔2017〕539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使用我镇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均应按本制度规定,纳入镇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按《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改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纳入前期项目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建设规划。

  第条本制度所称前期项目库,包括预备项目库、储备项目库和新建项目库。

  预备项目库:经镇政府批准的年度预算项目,以及经镇政府批准纳入预备项目库的新增项目。项目入库后主要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工作。

  储备项目库:列入预备库的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通过镇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转入储备项目库。入库后主要开展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征地拆迁等工作。

  新建项目库:从储备项目库中选取已完善相关前期工作,具备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转入新建项目库,入库后主要开展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并按轻重缓急原则,列入年度镇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条 中山市坦洲镇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镇发改局)负责前期项目库的收集、审核、管理和更新工作。中山市财政局坦洲分局(以下简称镇财政分局)负责提供交通、水务、市政、行政单位基建等四大类建设项目的年度预算项目资料。


  第二章 前期项目的入库程序

  第条 人大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项目发改局和财政分局进行梳理镇政府批准进入预备项目库镇发改局将对预算项目进行分类管理通报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第条 新项目相关主管部门镇政府批准后列入预备项目库,镇发改局将依据镇政府批复对新增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 项目库的管理

  第八条 纳入前期项目库的项目,按交通、水务、市政、行政单位基建等4大类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 镇发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更新项目信息,实现项目库动态管理。

  储备项目库中完成项目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查、征地拆迁等基本建设条件的项目,可从储备库中转出,纳入新建项目库;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手续的项目可按轻重缓急列入年度政府投资新建项目计划。

  第十条预备项目库是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申请政府性投资支持的项目,应先纳入预备项目库中开展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十一条 对项目库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已不符合政府投资要求的项目,或因建设条件长期无法落实难以实施的项目,镇发改局负责将其从项目库中转出。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对所申报项目负责。

  第十三条 对于未纳入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的项目,镇财政分局不予安排前期工作费用。

  第十制度坦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坦洲镇发展改革局承担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