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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06 分享:

各工业企业:

  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中坦府〔2021〕2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坦洲镇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纳入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名录库: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2亿元且财政贡献率超2%,财政贡献率只计增值税(含免抵退)、企业所得税;

  (三)省高成长企业;

  (四)近五年通过招商引资和增资扩产方式取得政府供地的优质项目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局公章);

  (六)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要求

  (一)请我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申报采用提交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经济信息办102室(地址: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中国农业银行旁)。

  (二)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营业收入指上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的营业收入。

  (二)财政贡献指上一公历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企业在坦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含免抵调库)等入库税款,但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海关征收的相关税收及相关退税。

  (三)财政贡献率是指财政贡献与企业营业收入比值。


  附件:1.  2021年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封面)

            2.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项目入库申请表

            3.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4.企业责任承诺书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喻兴凯,联系电话:0760-8621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