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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2 分享:

  根据市教体局《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含中茂学校公办班计划开设58个教学班(视具体情况调整),可招生约2895人。除新合小学外,每所学校不低于10%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

  (二)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开设40个教学班(视具体情况调整),可招生约2040人。计划安排60名积分生到坦洲三中就读。

  (三)我镇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10人。

  (四)我镇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30人。

  二、工作安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是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4);

  三是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四是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坦洲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是参加2023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核实更正。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坦洲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坦洲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坦洲镇就读的儿童,可到附近幼儿园或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信息审核

  ①审核时间及地点:

  6月3日,户籍为我镇各村、社区(不包括金斗社区)的适龄儿童到对应辖区的小学审核(坦洲村社区的到林东小学);

  6月4日,金斗社区(除了第一点以外的)户籍的适龄儿童到金斗湾小学、七村小学审核;

  6月4日,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坦洲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到阳光小学审核;

  6月10日,积分入围人员到林东小学审核;

  6月10日前,政策优待生及其他的适龄儿童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招生办公室审核。

  ②验核材料:

  坦洲镇户籍学生、坦洲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其他能说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住房材料。

  跨镇街就读生:入学申请表(附件5)、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坦洲房产证、打印监护人坦洲购买的社保证明(房产证、缴纳社保都须满一年以上)。

  积分入围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5)、积分回执。

  政策性优待生:入学申请表(附件5)、主要验核材料见附件4。

  (所有验核材料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儿童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和母亲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请到学校打印。)

  (3)学区划分

  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地图详见附件2),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新合小学、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新合小学、联一小学、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其中,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西片划入花城四期小学(划分地图详见附件3),招生办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均衡调整学位。

  (4)学位安排

  ①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适龄儿童,按如下顺序和办法安排。

  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即坦洲村、合胜、十四村、七村、同胜、安阜、联一、永一、永二、群联、裕洲、新合、新前进等13个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学生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居住地在其他村或社区)、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本市户籍跨镇街就读生。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学位,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户和房产证明材料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入学报名之后入户和购买房产的不予办理。同时,入户时间先后和购买房产时间先后不作为优先安排学位的条件)。

  公建配套学校所在小区业主的符合在坦洲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或花城四期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或花城四期小学就读(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②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由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共15类(附件4):一是《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明确的“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的14类人员适龄子女”;二是坦洲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市、镇重点工作做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③积分生。除新合小学外,每所学校不低于10%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积分生按申请积分时提供的本人或父母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根据积分由高到低排列的顺序,镇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录取学校。

  (5)录取及注册

  新生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镇学位安排办法相关规定,7月14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新生凭入学通知按指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6)补报补录

  报读本镇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安排和注册手续。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是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4);

  三是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四是本市其它镇街户籍、在坦洲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是参加2023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坦洲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坦洲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坦洲镇就读的学生,可到就近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①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②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读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摇号录取,可不填报志愿,由我镇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①审核时间及地点:

  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就读小学于6月6日前统一审核;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于6月2日—6月9日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招生办公室审核;积分生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不需现场登记)。

  ②验核材料:

  坦洲镇户籍学生、坦洲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6)、学生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其他能说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住房材料(本镇就读生验核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跨镇街就读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打印监护人坦洲购买的社保证明(房产证、缴纳社保都须满一年以上)。

  政策性优待生:入学申请表(附件6)、主要验核材料见附件4。

  (所有验核材料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儿童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和母亲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请到学校打印。)

  (4)学位安排

  ①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安排在坦洲三中就读;

  ②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积分生,以及积分排名后60位的积分生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学生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安排到坦洲中学或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5)录取及注册

  新生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镇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规定,7月14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新生凭入学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6)补报补录

  报读本镇公办初中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安排和注册手续。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是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2.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志愿填报

  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②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招生办在6月5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用于补录。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6)补报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7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8),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2.网上填报的信息须和纸质入学申请表(附件5、附件6)信息要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纸质申请表为准。

  四、招生咨询电话

  1.教体中心:(0760)86786372

  2.汇翠学校:(0760)86210188、86634611、86637318

  3.明德学校:(0760)86688051、86688061

  4.华特雅学校:(0760)86218888

  5.爱华学校:(0760)86630971

  6.中茂学校:(0760)85762233


  附件1:坦洲镇2023年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附件2: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办法

  附件3: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附件4: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5:坦洲镇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6:坦洲镇2023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7:中山市港澳台新生登记申请表

  附件8: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9:港澳台家长授权书


  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坦洲镇2023年公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序号

学校

教学班

招生

人数


序号

学校

教学班

招生

人数

1

林东小学

5

250

1

坦洲中学

18

936

2

合胜小学

3

150

2

坦洲实验中学

18

936

3

安阜小学

2

100

3

坦洲三中

4

168

4

同胜小学

2

100


初中合计

40

2040

5

十四村小学

2

100





6

七村小学

4

200





7

永一小学

3

150





8

永二小学

2

100





9

前进小学

4

200





10

群联小学

2

100





11

联一小学

2

100





12

新合小学

1

50





13

裕洲小学

2

100





14

金斗湾小学

5

250





15

阳光小学

4

200





16

同德小学

6

300





17

花城四期小学

8

400





18

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1

45






小学合计

58

2895





注:

小学:结合各学校地理位置和积分生学位需求情况,除新合小学外,其他小学不低于10%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

初中:积分排名后60位的积分生计划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


坦洲镇2023年民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序号

学校名称

新生类别

教学班

计划招生人数

其中计划本市镇外招生

1

汇翠学校

一年级

4

150

0

七年级

2

70

15

2

明德学校

一年级

5

225

15

七年级

6

275

15

3

华特雅学校

一年级

3

110

30

七年级

6

280

30

4

中茂学校

一年级

2

90(含公办学位45个)

15

七年级

7

305

248

5

爱华学校

一年级

3

135

0

备注:民办学校计划招生164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为710人,初中一年级930人。


附件2: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办法

图片1.png

  为方便家长快速找到对应学区,下面列举了与学区对应的部分小区(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小区)

  1.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国际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属东北学区对应的部分小区:海伦堡·爱ME公园、奥园香槟花园、朗诗新城、现代花园、西岸香畔、锦绣阳光花园、锦绣名居、锦绣雅苑、锦绣广场、中澳美丽花园、蔚蓝四季、颐景园·骏逸华庭、恒大名都、七村商住小区等。

  2.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属东南学区对应的部分小区:中颐·海伦花园、凯都国际、林湖美居、金山城、州际新天、海伦堡·海伦春天、东城四季、佳境康城、敏捷·锦绣明珠、俊和闲庭、阳光里、中凯华庭、百花小镇、乐宜居、盛世年华、逸骏星园、绿杨居、兰亭叙、龙上春居、温馨园、汇乔金色名都、龙光·海悦华庭、中澳·世纪城、中澳世纪城·丽珠花园、中澳春城、龙光海悦城邦、钰海绿洲、环豪雅居、源兴雅居、七星奥林园、神州华府、欣锠雅苑、金筑美居、汇翠山庄、中澳新城、安南丽苑、海伦印象、御城金湾、优越香格里、誉峰名门、海伦国际等。

  3.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新合小学、国际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属西北学区对应的部分小区:泓达荔景花园、锦绣国际花城、万科·金悦华庭、中环星座、骏景雅苑、皇爵盈富国际、水木清晖园、金帝嘉悦轩、祥圣华苑等。

  4.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新合小学、联一小学、国际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

  属西南学区对应的部分小区:钧辉名居、朝日豪苑、金帝君悦轩、杰士美生活小区、宏景园、碧涛金斗湾畔、碧涛花园、碧秀花园、芳邻雅居、富汇豪苑、雅怡居、嘉德花园、雅居乐·约克郡等。



附件3:  

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图片2.png

  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国际花城四期小学(暂定名)学区。


附件4:    

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类    别

提交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3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

5

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或中山市房产证。

6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7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8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号规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9

符合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10

持有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1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2

符合粤组通〔2017〕44号规定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3

符合中府办〔2021〕 22号的上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

具体按所在镇街政策措施执行。

14

中山组发〔2022〕1号附件1的人才子女

具体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执行。

15

本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以及为市、镇重点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镇党建、工信、发改、卫健、教育等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②坦洲镇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3.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