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中山市和熙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时间:2026年3月11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6号(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听证室)
注意事项: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