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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01 分享:

三乡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

镇街级

村(社区)级

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1)征收目的;(2)拟征收范围;(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三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

政府网站、村(社区)公示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2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其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三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

村(社区)公示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3

征地审查报批

征地批准文件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

村(社区)公示栏




4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地补偿方案;
3.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的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5.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部门

村(社区)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