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乡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经申请、受理、审核,现将人才公寓配租资格予以公示。
三乡镇人才公寓配租资格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配租房型 |
1 | 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薛松平 | 单间 |
2 | 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红亮 | 单间 |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配租资格有异议或者发现配租人员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8:30-12:00,14:30-17:30)向三乡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0760-86685103)反映情况。
中共中山市三乡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