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听证会公告(叶德玲)

信息来源: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3-03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叶德玲

  案由: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一案

  时间:2026年3月11日11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6号(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听证室)

  注意事项: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