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姓名): 孔*华
证件类型及号码: 香港身份证:72****5
住所: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星路6号怡福阳光花园*幢******房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9日作出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城执协调字[2025]022号)通过直接送达与邮寄送达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但均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城执协调字[2025]022号)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