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乡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经申请、受理、审核,现将人才公寓配租资格予以公示。
三乡镇人才公寓配租资格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配租房型 |
1 | 中山晶存技术有限公司 | 刘艳平 | 合住 |
2 | 中山晶存技术有限公司 | 段东瑜 | 合住 |
3 | 中山晶存技术有限公司 | 黄自湘 | 合住 |
4 | 中山晶存技术有限公司 | 黄汉杰 | 合住 |
5 | 中山晶存技术有限公司 | 林俊基 | 合住 |
6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钮琳 | 合住 |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配租资格有异议或者发现配租人员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8:30-12:00,14:30-17:30)向中山国际人才港三乡服务中心(0760-86685103)反映情况。
中共中山市三乡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